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项目编号合同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项目编号合同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项目编号:A2022-08-174-00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
二、合同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
三、项目编号 :A2022-08-174-001
四、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医科大学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联 系 方 式 :********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20号
联 系 方 式 :138*****2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_第3包
规格型号: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人防检测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525(万元)
合同金额: 19.5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甲方携带相关委托材料到乙方处办理委托登记。 2、乙方收到委托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检测方案,必要时需甲方配合进行现场勘查。检测方案制定完成后通知甲方领取检测方案及现场检测委托资料。 3、如甲方对检测方案无异议则需按方案内容进行现场准备。 4、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现场检测方案进行现场准备,准备完毕后向乙方提交现场检测通知单。 5、乙方根据现场检测通知单的提交时间安排现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毕且甲方资料提供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成果文件需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一式三份。 6、如首次检测有不合格项,甲方完成整改后再以检测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复检,复检不收取费用,乙方根据现场检测通知单的提交时间安排现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毕且甲方资料提供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成果文件需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一式三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08*****103*******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天津银行东海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49******U
企业办公电话:0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医科大学

2024年01月22日

标签: 工程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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