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第二批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包6合同基本信息合同公告

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第二批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包6合同基本信息合同公告

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第二批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包6)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3]-******-4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江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第二批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第二批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蒋先生
6、联系电话:073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23日,完成日期:2024年02月22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市中心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1-1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1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尹军 法定代表人:魏春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4-******* 电 话:186*****583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伊莱克斯大道20号湖南友文置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C3栋301-B06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塘支行
帐 号:8100-0039-1287-0000-01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标签: 医疗设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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