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平凉北大医院与被执行人平凉恒和集团平凉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申请执行人平凉北大医院与被执行人平凉恒和集团平凉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案件报名公示
(2023)甘0802执1329号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凉北大医院与被执行人平凉恒和集团平凉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平凉恒和集团平凉市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平凉市崆峒区仁爱路东侧恒和大厦1幢1层01号、02号、03号、2层01号、02号、3层01号、02号、4层01号、02号、5层01号、02号、6层01号、02号、03号、04号房屋(总建筑面积9481.02平方米)进行评估,凡注册地在平凉市范围内自愿参加且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请于2024年1月29日12时00分前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本院将于2024年1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直接确定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特此公告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191*****916
标签: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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