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意见,同意转让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公司”)100%股权,为明确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弘德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依据价低者中标的原则,委托广西君恒汇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现广西君恒汇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君恒汇通评报字[2024]第0001号),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确定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737.6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18.06万元)。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经广西乐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号为乐正审字〔2023〕1367号。

根据《崇左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崇国资〔2022〕52号)规定,特对本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如对本次公示的资产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于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至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联系人:鞠昉杰,联系电话:133*****960)。






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根据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意见,同意转让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公司”)100%股权,为明确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弘德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依据价低者中标的原则,委托广西君恒汇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现广西君恒汇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君恒汇通评报字[2024]第0001号),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确定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弘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737.6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18.06万元)。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经广西乐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号为乐正审字〔2023〕1367号。根据《崇左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崇国资〔2022〕52号)规定,特对本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如对本次公示的资产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于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至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联系人:鞠昉杰,联系电话:133*****960)。 崇左市弘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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