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某单位年度营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重庆市某单位年度营房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重庆市某单位年度营房维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复核)

(公示期: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9日)

项目标段名称

重庆市某单位年度营房维修项目

最高限价

报价折扣率100%

项目编码

500*****231212*****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某单位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6*****985

招标代理机构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报价折扣率(%)

工期

质量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首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3.50%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郝丽玲

二级注册建造师

250*****021*****

第二名

重庆龙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1.88%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李松华

二级注册建造师

250*****021*****

第三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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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首尊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龙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① 投标人重庆长峡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柏庭恒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本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奕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立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路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竣建设有限公司、睿羽建工有限公司、重庆南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丰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颂皓宇洲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城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绿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紫讯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执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洪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雷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控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因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 ,不满足招标文件 6.其它要求 部分特别说明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备查 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项“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② 投标人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 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不满足招标文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项“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③ 投标人重庆陈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 无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不满足招标文件 6.其它要求 部分特别说明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备查 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5项“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全部合格。

复核内容

本项目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0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清标后发现中标候选人资料存疑,按相关程序,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现对复核后结果进行公示。

复核内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荣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暗标编号2)第十章第十节第一段,显示“施工区旁边有一个正在修建的安置小区。”评标时,评标小组无法知晓该描述是否与现场一致,现经招标人明确,该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2(3),“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相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及“违反上诉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部分为零分”。故修正该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荣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为零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某单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985)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某单位

2024年1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房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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