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园康富力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湖南园康富力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湖南园康富力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拟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湖南园康富力置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选聘合作清收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XZC-******-CS003-*******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950,00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选聘律所作为该不良债权的合作清收机构,经我司评审小组评分取排名前三名成为拟成交供应商,如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诉讼立案、保全(债务人、担保人名下全部房产及在建工程等),则无条件同意我司单方解除合同,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同等条件下由评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接手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以此类推。本次代理拟采用一般代理模式,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约定工作量支付对应的律师代理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委托期限为一年,若在代理期内达到我司相关要求和工作效果,则可进行续期。代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由我司承担。

拟选聘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服务:

1、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诉讼立案、保全(债务人、担保人名下全部房产及在建工程等),则视为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如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代理目标,则供应商应无条件同意我司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供清收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公司实现债权回收。

3、按月进行口头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每季度提交书面代理情况报告,重大事项需向我司提供单独书面报告。

六、候选供应商:

推荐排名

投标人

得分

1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90.4

2

湖南鑫湾律师事务所

89.8

3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87.86

4

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

85.4

5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66.59

6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63.39

说明:依据综合评分法得分进行排序

七、拟成交结果:

1、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湖南鑫湾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2、拟成交金额:

推荐排名

投标人

报价(元)

1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1,170,000.00

2

湖南鑫湾律师事务所

1,170,000.00

3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1,326,000.00

说明:

1).报价/拟成交金额由不同情况下支付金额合计而成,为合计不超过的限价金额;

2).排名前3的供应商均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签约合同规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八、公示期限:3日

九、本公示期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财信大厦7楼702(党群活动室)

联 系 人:李菲

电 话:0731- ********

邮 箱:lifei@hnchasing.com


标签: 不良债权 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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