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资北干线以北、马良路以西地块填土工程包1合同公告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资北干线以北、马良路以西地块填土工程包1合同公告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资北干线以北、马良路以西地块填土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资阳财采计[2023]*****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资北干线以北、马良路以西地块填土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长春经开区资北干线以北、马良路以西地块填土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吴敏
6、联系电话:187*****80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1月26日,完成日期:2024年04月2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2-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2*****895 电 话:186*****513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大道268号水岸新都66栋901房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益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203*****900100*****0141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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