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御峰臻品项目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XCT2024-1-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御峰臻品项目一标段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中尧兴时建设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1678.71 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1696.7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1687.73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尧兴时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魏永刚豫
1412023202306664;
中标候选人(河南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慧证书编号:豫
24121229519;
中标候选人(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静林证书编号:豫
141201120121084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尧兴时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尧兴时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尧兴
时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河南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筑丰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政国
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其他
御峰臻品项目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御峰臻品项目一标段施工开标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御峰臻品项目一标段施工;
2、项目编号:HXCT2024-1-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尧兴时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9MA9L01GM70
评标总得分:82.16 分
投标报价:1678.71 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
项目经理:魏永刚 证书编号:豫 141202320230666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EF1Q9A
评标总得分:78.55 分
投标报价:1696.76 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
项目经理:郭慧 证书编号:豫 24121229519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2MA45HA0C74
评标总得分:77.63 分
投标报价:1687.73 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095 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静林 证书编号:豫 1412011201210849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示期 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合御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与盖津路交叉口向东 350 米路南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92296567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50 米路东
联 系 人:延女士
电 话:15603729069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合御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与盖津路交叉口向东 350 米路南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92296567
电子邮件:5134017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 150 米路东
联 系 人: 延女士
电 话: 15603729069
电子邮件: 5547520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