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陈宪国与被申请人包头市新科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摇珠选定专业机构的公告
关于申请人陈宪国与被申请人包头市新科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摇珠选定专业机构的公告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公告
我院受理的申请人陈宪国与被申请人包头市新科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需对完工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请具有该项鉴定资质的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需知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下午18:00,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案件当事人及已报名的鉴定机构请及时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公告及摇号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参与摇号候选机构:依报名确定,报名情况无法达到摇号需求的,在自治区范围内摇号确定。
三、报名参与我院摇号的鉴定机构,不按照相关规定及业务范围参与摇号或从事评估鉴定事务的,将进入我院负面清单,不再参与我院其他司法鉴定、评估。
四、鉴定过程需要出现场的,勘查、勘测、安全等均由摇号中标的鉴定机构自行负责。
五、中标机构现场勘查必须有2名专业评估鉴定人员并持证拍照证明,证明照片附在鉴定报告,确保程序合法。
六、不按照我院要求进行评估鉴定工作,影响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我院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联系电话:0478-******* 段晨光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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