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007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沙田乡人民政府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一城乡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沙田乡乡村振兴五年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7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项目服务 | 其他服务 | 规划乡村振兴,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宁乡市沙田乡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沙田乡所辖6个村。 服务目标、主要内容: 服务目标: 通过本规划,把沙田的乡村振兴家底盘清楚、思路理清楚、目标定清楚、布局划清楚、路径看清楚、保障设清楚,指导全乡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与建设工作,成为长沙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的标杆。 主要内容: (1)现状调研和综合分析:分析本项目发展现状,就产业结构、文化现状、生态情况、人才结构、组织治理现状、区域经济现状、政策衔接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做好和此前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和利用。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沙田乡乡村发展的优势条件、制约因素; (2)乡村振兴的总体定位、目标及战略:提出沙田乡村振兴总体定位,制定目标体系,形成战略路径,确定全域乡村振兴总体架构和实施分期规划; (3)空间布局规划:在融合生态、生活、生产功能的空间基础上,充分挖掘和考虑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各项设施配置的要求,结合沙田实际情况和资源基础,划定全域不同的功能分区。确定乡村振兴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及建设标准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项目策划与规划:分析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方面在沙田实施的内在逻辑关系,并结合沙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项目、精品项目和辅助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与上位规划、其他规划的衔接;区域发展控制性规划等);结合政策和发展步调的项目建设计划; (5)乡村振兴专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七张网”建设规划(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屋场)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规划、公共服务规划、乡村治理现代化规划、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6)实施保障与发展创新:多方探讨沙田乡村振兴实施的保障措施。对规划实施的总体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服务成果:A3平装纸质档10套,WORD、PDF电子档各1套。 项目费用: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肆万捌千陆佰元整(?******.00元)。编制进程分为两个阶段:总体思路和设计阶段、最终成果阶段,并确保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30 —— 2022-05-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宁乡市沙田乡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A3平装纸质档10套,WORD、PDF电子档各1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整(小写******.00元);余款壹拾玖万捌仟陆佰元(小写******.00元)在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部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光大银行(湖南金一城乡生态发展有限公司:787*****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成果及有关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并应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成果。 乙方提交的文本应符合政策方向、符合上位规划、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确保提交成果指导性强,完全符合甲方实际使用的需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成果及有关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并应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成果。 乙方提交的文本应符合政策方向、符合上位规划、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确保提交成果指导性强,完全符合甲方实际使用的需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 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A3平装纸质档10套,WORD、PDF电子档各1套。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承诺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应为乙方赴现场处理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成果及有关资料。根据甲方要求并应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成果。 4、乙方提交的文本应符合政策方向、符合上位规划、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确保提交成果指导性强,完全符合甲方实际使用的需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 5、乙方提供的项目思路经甲方确定后,因甲方原因对项目思路重新修改,导致调改的内容超过合同约定的项目总量的50%,设计费用需酌情增加。 6、乙方承诺根据项目情况,组织安排最适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规划设计服务。 7、乙方应当对其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设计资料等的原创性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设计资料的独创性,与其他人没有任何权属纠纷和争议,如因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设计资料发生权属纠纷或争议而导致赔偿的,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赔偿。 8、乙方对其全部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全部安全、质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9、双方应保护对方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交的文件、资料、数据、设计方案等信息外泄或交付第三方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害方有权向违约方提起诉讼并索赔。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提交的基础资料作较大变动,造成设计文件的重大修改、重大调整、或全部重作等,甲方可按乙方实际耗工日加付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4、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并经多次双方沟通,乙方无法达到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后期款项。但因甲方原因未及时验收或组织评审,造成项目延期,不在此列。 5、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委托第三方进行规划设计的价款差价、工期延误及为实现追偿损失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评估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2月3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后续的服务与费用不再发生。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等联络信息真实、有效,并明确知晓另一方、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本合同约定送达地址送达函件、文书等,即使送达不成,亦具有视为送达的法律后果。双方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合同一方、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由于未及时通知对方联络信息变更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均自行承担。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如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具体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确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沙田乡沙田村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楚天家园B座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