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中标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中标
项目名称: |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省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许可决〔2017〕19号) | 项目审批单位: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4-01-05 |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省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许可决〔2017〕19号),(水许可决〔2017〕19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引江济淮工程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初步设计已于2017年9月28日获得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批复。引江济淮工程为Ⅰ等工程,引江济巢段输水干线、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属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水利施工标合同施工内容及变更实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水湾堤防段(含金凤水文站、白山排水连通涵)、金墩引水涵、水院斗门、夏二斗门、罗埠排灌一站闸。
2.7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引江济淮工程是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初步设计已于2017年9月28日获得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批复。引江济淮工程为Ⅰ等工程,引江济巢段输水干线、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属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巢分水岭以北庐江境水利施工标合同施工内容及变更实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清水湾堤防段(含金凤水文站、白山排水连通涵)、金墩引水涵、水院斗门、夏二斗门、罗埠排灌一站闸。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的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2024年01月26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0*****75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B类)。(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8.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邮 编:******
联系人:徐于华
电 话:0551-********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15楼
邮 编:******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0*****75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0.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1.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1804*****0896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5*****362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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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4ANN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1月26日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菜北水利标清水湾堤防段等五项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宣城市皖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漪湖大道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肆佰壹拾肆万玖仟伍佰玖拾贰元陆角(¥********.6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肆佰叁拾万陆仟伍佰伍拾柒元叁角捌分(¥********.38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黄山路99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刘杰
联系电话:180*****759
公示期: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38811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26日
0天0小时13分1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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