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3AT134*****76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转商谈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采购日期:2024年1月25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3AT134*****7610)按照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转商谈采购确认书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包:IBM小型机及控制台维保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东方慧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赛福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安普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包:Dell EMC存储及存储交换机维保服务

成交候选人:安徽赛福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包:Cisco网络交换机维保服务
经评审,剩余有效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本包次流标。

招标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陈工/曹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3AT134*****76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核心设备2024-2025年度原厂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AT134*****761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包:IBM小型机及控制台维保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巨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赛福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包:Dell EMC存储及存储交换机维保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赛福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晓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包:Cisco网络交换机维保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皖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赛福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四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陈工/曹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安徽,合肥市,合肥,0551-

标签: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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