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繁江北路140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成都全汇鲜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蒙阳镇物流大道东段181号
联系方式:181*****51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 | 1(项) | ¥643,500.00 | ¥643,500.00 | 满足职工就餐需要,并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能力。 1、大米质量指标为二级及以上。 2、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1、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每袋净重量为25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25千克。 1、菜籽油:符合GB/T 1536-2021,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规格:10升/桶。 3、植物油均须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其他粮油类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符合国家标准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鸡蛋:打码鲜鸡蛋。经过“预包装”处理。 1、调枓: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酱体均匀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2、干杂及副食品:食材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 3、豆制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 4、符合国家现行或最新标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奶制品的相关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要求,新鲜、口感好。 1、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产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2、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相关产品应具有有效的SC标志。供应时提供同一批次对应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 1、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符合GB *****-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必须是24小时内屠宰的鲜肉;无糟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3、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4、猪肉质量要求:新鲜无异味,供应时应提供同一批次对应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屠宰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每季度提供一次)及当日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每边胴体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1、符合GB/T *****-2022《鲜、冻分割牛肉》、GB/T 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不发黏。 3、所供货物无异味、无变质,来源正规,非淋巴肉,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印章)。 1、鸡、鸭、鹅、兔等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供应时提供同一批次对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2、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1、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22,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 3、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蔬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豆芽菜及豆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 1、符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22或国家最新标准,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供应时提供同批次对应的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 2、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
合同金额: 643,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4日至2025年01月24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24日
2024年01月29日
合同附件:
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29日
标签: 伙食团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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