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修复堵漏  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鸣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修复堵漏  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鸣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修复堵漏)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1-22 09:00:00 来源: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凤鸣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修复堵漏)

项目招标编号

E450*****260040*****001

招标人

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对DN300-DN800排水管道采用CIPP紫外光固化全段修复技术,修复长度2007米;(2)污水管道局部树脂固化修复281处,不锈钢快速锁修复108环,破除新建污水管道110m,检查井内壁离心喷筑内衬修复116㎡,找井升井4座,地基处理压力灌浆527m3,以及井盖井圈更换、管道内异物清理、路面和绿化修复。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9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5日

预中标人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72元

工期

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继识(注册编号:桂245*****5475;身份证号:**************295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朱德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091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资源县两水乡污水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桂林市资源县资源镇、中峰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桂林市资源县资源镇、中峰镇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灵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56 元

工期

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王汝娟(注册编号:桂245*****1467;身份证号:**************092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蒋月如(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身份证号**************152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南宁市江湾路二期工程(龙岗片区7号路~五象大道)-I标(KO+OOO~K1+380)

2、桂林市雁山区科教组团A-1地块8号路(一期)建设工程

3、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4、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II标段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0 元

工期

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舒小桂(注册编号:桂245*****1315;身份证号:**************152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海宁(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6)*******;身份证号**************201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凤岭南路三岸住宅片区路网二期工程(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施工

2、防城港市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

3、金村路(银顶路至那浪路)工程

4、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1标段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ljkq.guilin.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修复工程 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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