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灯塔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灯塔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灯塔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7:2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勇、王舒、张平
总成交金额 ¥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19-*******
采购单位 灯塔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塔市中兴路4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303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4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工

一、项目编号:LNZXFW-202*****001(招标文件编号:LNZXFW-202*****001

二、项目名称:灯塔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腾达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劳动街69号5楼

中标(成交)金额:4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腾达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灯塔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3人:负责对本院审判、执行卷宗立案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加工服务。
(2)一键归档服务1人:负责对本院现结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归档整理、电子转档及装订服务。
1.1“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原则,应保证档案数字化的一致性且电子档案内容优于或等于实体档案。
1.2保证实体档案安全,无丢失、无损毁、无差错。
1.3保证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保守档案信息秘密,遵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1.4建立案卷级目录(包含案卷封面目录库和案卷卷内目录),目录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5存储格式:采用JPEG。
1.6上传后格式:JPEG。
1.7扫描模式:24位真彩色模式。
1.8扫描图像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对字体较小、字迹模糊的档案或照片等特殊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
1.9扫描不能缺卷、缺页、夹页、粘页,每页的图像文件必须完整、清晰(不失真),不能偏斜。
1.10装订时按照规范要求三孔一线装订。
2024年2月16日-2025年2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勇、王舒、张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灯塔市人民法院     

地址:塔市中兴路456号        

联系方式:18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419-*******            

联系方式:邓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  0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卷宗 随案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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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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