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爆破作业现场配套设备买卖合同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爆破作业现场配套设备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爆破作业现场配套设备买卖合同 |
项目概况: | (1)在南疆地区的民爆物品管控工作中,安全与稳定是首要任务。过去,我们依赖防爆摄像机来录制现场作业的视频,并在剪辑后将视频数据拷贝到当地公安局存档以备查验。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管控要求的提高,这种传统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今的需求。为此,升级配套设备-数据记录仪和数据采集工作站已经显得至关重要。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组织实施的爆破作业现场配套设备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2)项目估算金额: 19.19 万元(含税)。(3)交货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路32号。(4)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6月30日。(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7)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预付款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8)采购结果有效期:90日历日。(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5层会议室。" |
项目单位: | 塔里木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加,需提供对应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形式: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诺书。3.信誉要求:(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形式: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4.其他要求:(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处罚的响应人(复查合格的除外),资格将被否决。(2)近一年内未出现因响应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5. 联合体响应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形式:提供非联合体报名承诺书。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的承包商,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22层2203室获取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海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89*****59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676 |
其他: |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5层会议室。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单位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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