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签订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30
关于做好签订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
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的通知
晋药招〔2024〕1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等六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3〕76号)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将组织执行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结果,并通过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机构范围
(一)生产企业:是指《关于执行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等六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3〕76号)中的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中选生产企业。
(二)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平台报送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本协议采购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
(三)配送企业:是指本协议中受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委托,为医疗机构配送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的经营企业。
二、签订协议时间
2024年1月30日起,平台开通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三方购销协议签订系统。
三、购销协议签订流程
(二)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勾选本企业中选产品在各统筹区域配送企业,企业遴选的配送企业应能满足所有报量医疗机构的需求。
(三)医疗机构对某中选产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四)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即“三方购销协议”)。
(五)医疗机构将合同推送给相关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六)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完成,用户可下载阅览合同文本。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没有领取数字认证的配送企业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省内开展数字证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方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55*****180)。已经领取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不需要重复领取。
(三)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原则上,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五)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六)合同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采购和使用本次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