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新华社视频制作服务项目01-04包中标公告

新华通讯社新华社视频制作服务项目01-04包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华社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1:15
评审专家名单 徐冬丽、桂峰桃、刘志平、许亚辉、徐海静(01包)、马云飞(02包)、崔元磊(03包)、高杉(04包)
总中标金额 ¥38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晴、刘姗姗、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 新华通讯社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晴、刘姗姗、尹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01-04包).zip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2341STC*****(招标文件编号:2341STC*****

二、项目名称:新华社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美兄弟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9号楼13层12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万元)

供应商名称:武汉维京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昌区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8栋2单元18层18室

中标(成交)金额:87.*******(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鼎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691号2幢2层201-223室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阳光艺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3幢B座301室(德胜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9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华美兄弟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多语种微电影等融媒体产品制作项目 本采购包需拍摄制作时长约50分钟的微电影和情景剧、脱口秀、Vlog等多语种(本采购包多语种指中文、英语)融媒体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完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进度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组建拍摄团队。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与采购人召开项目对接会。3)微电影和情景剧后期包装制作不超过14天,脱口秀、Vlog等后期包装制作不超过7天。(具体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4)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产品。项目实施要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据此执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交付物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武汉维京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重大主题高端访谈及短视频等融媒体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本采购包需拍摄制作时长约45分钟的访谈节目、Vlog、短视频等多语种(本采购包的多语种是指中文和英语)融媒体产品。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宣传海报、片名字体设计等视觉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完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进度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组建拍摄团队。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与采购人召开项目对接会。3)访谈节目等长视频后期包装制作不超过14天,短视频、Vlog等后期包装制作不超过7天(具体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4)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产品。项目实施要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据此执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交付物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上海鼎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魅力中国行融媒体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本采购包拟拍摄制作4集《“洋”记者感知中国》视频,总时长不低于30分钟,以中、英双语发稿,并配合视频拍摄制作相关中英文海报。详见采购需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完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进度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组建拍摄团队。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与采购人召开项目对接会。3)投标人须在每集拍摄结束后3天之内筛选好素材,5天内剪辑出视频初版,7天内完成包装制作(具体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4)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产品。项目实施要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据此执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交付物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北京阳光艺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一宇道破”微视频等融媒体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本采购包括制作总时长不少于42分钟的微纪录片、Vlog、访谈片、政论片等形式的中英双语微视频产品,以及100张平面海报和手绘插画海报新媒体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完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进度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组建拍摄团队。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与采购人召开项目对接会。3)投标人须在平面设计海报及手绘插画制作周期应不超过24小时,视频后期包装制作一般不超过72小时,特效类视频制作不超过7个工作日(具体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4)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产品提出修改意见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产品。项目实施要编制详尽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据此执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交付物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冬丽、桂峰桃、刘志平、许亚辉、徐海静(01包)、马云飞(02包)、崔元磊(03包)、高杉(04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7.5%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01包北京华美兄弟影视广告有限公司:88.93;

02包武汉维京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5.20;

03包上海鼎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6.23;

04包北京阳光艺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98.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刘晴、刘姗姗、尹皓,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晴、刘姗姗、尹皓

电 话:  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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