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自然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关于对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烂泥沟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结果的公示
达州市自然自然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关于对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烂泥沟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结果的公示
达州市自然自然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
关于对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烂泥沟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设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安民寨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所涉及的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烂泥沟灰石厂采矿权评估结果在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书面反馈到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联系电话:0818-*******。
附件:1.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安民寨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所涉及的已有采矿权剩余矿产资源评估结果
2.评估报告摘要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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