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购买第三方服务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购买第三方服务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宜昌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购买第三方服务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4:09|发布单位: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2、订单号:FWYJ******24009*****

3、采购总预算金额:15(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13.9(万元)

5、采购单位: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6、联系人: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7、联系电话:139*****280

8、成交供应商: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9、成交日期:2024-01-30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服务内容 组成专业的团队,负责宜昌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信访、人民调解、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等工作。工作日每日派遣一名精通土地政策的专业人士到调解室坐班,负责日常工作。 (一)负责日常信访工作 1.受理来访:配合局办接待来访群众,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为群众提供咨询、投诉、申诉等服务,建立信访台账。 2.答复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审核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回复或解决问题,配合相关科室及时答复群众关切。参与全市上访或信访行政复议调查回复。 3.处理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相关科室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进行调解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进落实。 4.指导下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指导下级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培训。组织开展信访制度宣传,增加民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信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负责人民调解、土地纠纷仲裁工作 1.负责因农村土地的发包、承包、经营、流转、收回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发生的纠纷受理。 2.负责已受理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及达成调解协议后(裁决)的定期跟踪回访。 3.负责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制度和调解工作纪律的制定及落实。 4.负责调解(仲裁)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保管、归档等。 5.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调处、农村宅基地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和宣传。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仲裁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6.负责全市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业务指导,规范流程、争取部门支持等。 7.负责参与每年都对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开展考核,并收集整理省厅对宜昌市仲裁考核资料。 8.负责典型纠纷案例收集、整理、分析,汇编成册。 9.负责与农村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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