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宝清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宝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3:5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志研、石华、周桐 | ||
总成交金额 | ¥52.******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5*****184 | ||
采购单位 | 宝清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清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先生138*****6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195*****184 |
一、项目编号:CSZB2024-004(招标文件编号:CSZB2024-004)
二、项目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4楼327号
中标(成交)金额:5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研、石华、周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不足伍千元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伍千元收取。(本项目一次性收取三年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SZB2024-004
三、磋商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四、磋商及定标日期:2024年01月30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名称: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成交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4楼327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 1+1+1 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且在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在预算安排下,取消服务资格;
标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项目 |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全托管运营,包括:从化粪池到污水处理站的各级污水处理池、各级污水泵、鼓风机、液位流量计、电控柜、抽吸泵等各级污水处理相关设备的维护;消毒药剂的提供(本项目要求消毒药剂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供应商配置合格的技术员、操作员、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运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执行,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保证2名污水处理操作工现场值守,周末及节假日无休。 (2)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预处理标准执行。 (3)保证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现行规范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污水站全年无安全事故,如若超标排放,所造成后果由污水处理公司承担。 (4)污水站设备管理由专人值守,持证上岗,负责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药剂采购及投加;每天设施设备巡察,日常设备维护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每天取水自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污水余氯、PH值(每天≥2次)检测;负责每天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5)根据医院排污许可证要求配合采购人对污水排放口进行自行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6)公司技术人员每周下站巡察及技术指导,公司行政管理人员月一次例行工作检查。 (7)污水处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操作人员常规考核,严格制度,严格纪律,规范操作,保障安全,应定期按时对各功能池,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常规巡察。 (8)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且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9)在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含设备维修及损件更换等配件材料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现场响应: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发生问题或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采取替代方案予以解决,确保污水排放合格达标。 (11)配合采购人进行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修改、换证等相关资料填报及办理。 (12)配合污泥药剂投加及运输。 | 三年,采用 1+1+1 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且在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在预算安排下,取消服务资格; | 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志研、石华、周桐。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
地址:宝清县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0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联系方式:13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15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清县人民医院
地址:宝清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姜先生138*****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95*****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95*****184
标签: 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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