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宝清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宝清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3: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研、石华、周桐
总成交金额 ¥5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95*****184
采购单位 宝清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宝清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姜先生138*****699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195*****184

一、项目编号:CSZB2024-004(招标文件编号:CSZB2024-004)

二、项目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4楼327号

中标(成交)金额:5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研、石华、周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不足伍千元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伍千元收取。(本项目一次性收取三年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SZB2024-004

三、磋商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四、磋商及定标日期:2024年01月30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名称:重庆追蓝环保技术开发中心

成交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标准化厂房A栋4楼327号

成交金额:¥******.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 1+1+1 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且在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在预算安排下,取消服务资格;

  • 主要标的信息:

标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服务项目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宝清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全托管运营,包括:从化粪池到污水处理站的各级污水处理池、各级污水泵、鼓风机、液位流量计、电控柜、抽吸泵等各级污水处理相关设备的维护;消毒药剂的提供(本项目要求消毒药剂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供应商配置合格的技术员、操作员、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运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执行,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保证2名污水处理操作工现场值守,周末及节假日无休。

(2)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预处理标准执行。

(3)保证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现行规范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污水站全年无安全事故,如若超标排放,所造成后果由污水处理公司承担。

(4)污水站设备管理由专人值守,持证上岗,负责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药剂采购及投加;每天设施设备巡察,日常设备维护并做好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每天取水自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污水余氯、PH值(每天≥2次)检测;负责每天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5)根据医院排污许可证要求配合采购人对污水排放口进行自行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6)公司技术人员每周下站巡察及技术指导,公司行政管理人员月一次例行工作检查。

(7)污水处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操作人员常规考核,严格制度,严格纪律,规范操作,保障安全,应定期按时对各功能池,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常规巡察。

(8)采购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且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9)在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含设备维修及损件更换等配件材料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现场响应: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发生问题或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采取替代方案予以解决,确保污水排放合格达标。

(11)配合采购人进行国家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修改、换证等相关资料填报及办理。

(12)配合污泥药剂投加及运输。

三年,采用 1+1+1 方式,即:通过第一年考核的机构且在预算安排的前提下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在预算安排下,取消服务资格;

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志研、石华、周桐。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清县人民医院

地址:宝清县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0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联系方式:13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15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清县人民医院     

地址:宝清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姜先生138*****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49号恒佳名苑小区2栋A单元9层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95*****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95*****184

 

标签: 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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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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