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5破5号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3鄂05破5号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
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于2023年10月9日作出(2023)鄂05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平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邓村绿茶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25日作出(2023)鄂05破5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为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宜昌中院的组织下,邓村绿茶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00,通过线下方式顺利召开。宜昌中院作出决定赋予管理人初步确认和初步待定债权人的临时表决权,并由拥有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书面投票的方式对《破产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截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止,经管理人确认,现将表决结果向全体债权人公告如下:
债权人对《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的赞成票有16张,反对票有1张,弃权票有0张。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临时表决权债权人的比例为94.12%,已过半数;赞成票代表的债权额为141,775,185.56元,占无财产担保临时债权总额的99.98%,已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所述,邓村绿茶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已通过。
特此通知。
湖北邓村绿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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