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花园10#东单元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紫荆花园10#东单元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紫荆花园10#东单元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紫荆花园10#东单元电梯更新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紫荆花园10#东单元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明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49号青年小区恢复楼
投标报价:贰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东陈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
邮 编:******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6*****29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联 系 人:方工、宋工
公示期: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1115室,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138*****16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标签: 电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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