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乐山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乐山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00号1楼 | 773,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乐山市新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运行维护服务 | 乐山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 乐山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服务项目 | (一)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需求。保障至少配备12名符合岗位需求的服务人员(详见附件2-1),且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形象气质佳。 2.提供服务程序。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岗位需求、具备服务能力的备选人员名单,由市网络舆情中心组织资格初筛和面试考核后确定服务人员试用名单,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市网络舆情中心考核确定不少于12名合格人员。 3.服务考核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制定服务人员考核办法(含服务人员收入构成),并经市网络舆情中心审定同意后执行。市网络舆情中心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要将市网络舆情中心的考核结果作为留用和更换、奖励和惩罚服务人员的依据。 4.服务责任划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的劳务纠纷、工伤事故、产假病假、死亡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造成的服务力量减少,成交供应商要及时补充,不得服务断档。服务期完成后若涉及经济补偿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乐山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服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1)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其余事项据《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关国家行业规范为验收依据的验收程序验收。 | 773,000.00 |
陈作越(采购人代表)、吴广林、罗洁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方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为:¥7000.00(大写:柒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本级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9楼7号
联系方式:189*****935
项目联系人:关迎利
电话:189*****935
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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