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等主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等主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等主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等主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二、招标人: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ZJZT-2024-*****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标段号

标段内容

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

光伏组件设备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浙江格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润马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峻阳光(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段二

电缆类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三

逆变器、并网柜、计量柜、变压器类

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弘旭机电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天润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5*****564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18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152*****740

电子邮箱:hongyan.gyl@chinaccs.cn

质疑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183*****322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

2024年01月30日


标签: 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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