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116-1 采购人(全称): 杨开慧纪念馆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三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杨开慧纪念馆后勤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1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杨开慧纪念馆后勤服务外包 | 其他公园和游览景区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零柒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杨开慧纪念馆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为 3 年,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园林绿化养护 2024 年 2 月 24日-2026 年 12 月 23 日,34 个月)。 3、项目范围:杨开慧纪念馆馆属126亩范围 (1)日常需进行常规保洁维护面积约*****㎡,具体区域如下(实际面积以现场踏勘为准); ①建筑面积约*****㎡。包括:杨开慧故居(680㎡)、杨开慧烈士生平业绩陈列馆及综合配套裙楼(三层6000㎡,含电梯保洁)、杨公庙(1400㎡)接待用房及后勤配套用房(2000㎡)、旅游厕所(100㎡)游客服务中心(120㎡); ②停车场及广场面积约*****㎡; ③景区道路及周边、步行游道及周边与麻石铺装地面约*****㎡; ④杨开慧烈士陵园及故居、杨公庙外围山林、化粪池、水池、沟渠需清洁面积约*****㎡。 (2)日常需进行区域内饮水、消防水、电的常规检查管理(如水笼头、灯泡更换,不含零件购置与水、电专业维修)。 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元/三年;*******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0 —— 2025-01-1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杨开慧纪念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凭正规发票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度支付。付款时间为下季度的次月15日前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营业部(长沙县三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10*****018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杨开慧纪念馆的统一指挥下,保证责任区域的正常对外开放与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纪念馆提供安全舒适、清洁干净的参观和工作环境。具体的服务要求严格按双方签订的《杨开慧纪念馆园林绿化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议》执行;乙方每季度向馆方汇报季度内的绿化工作开展情况与下季度养护管理计划。 2、甲方提供景区绿化管理与维护服务的必需必备劳保用品与维护作业相关设施设备。如:绿篱机、打草机、高枝剪、平剪、枝剪、农药喷雾机、水管、锄头、铲子、锯子、扫把、油壶、农药、肥料。 3、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 4、乙方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或从业人员本人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劳保设施用品、及其它劳保福利待遇均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全部包含在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甲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5除上述情况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月1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县开慧镇骄阳路178号 | 地址: | 星沙镇三一路卧龙居国际村3幢13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