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南区茅尾海生态养殖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海洋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南区茅尾海生态养殖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海洋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HQZC[2024]003(重)

二、项目名称:钦南区茅尾海生态养殖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海洋环评报告书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蓝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81号北海奇珠财富大厦0806号A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壹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拟建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龙门群岛浅海滩涂养殖区,建设2万亩海上养殖试点,主要分为综合区、生蚝养殖区、鱼排养殖区三个区域。项目分3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1000亩,二期5000亩,三期*****亩,主要建设海上平台、管理平台、蚝排、鱼排、海上浮桥、海上锚固、房屋建筑等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74 万元,建设工期 3.5 年,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专项债券资金以及业主多渠道筹措。由于该项目占用海域,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必须对该项目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2023)《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2014)等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书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范提出工作方案,依据有关收费标准,估算《报告书》编制工作费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开成、胡礼丰、覃凤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计费依据计取,即招标代理费=成交金额×服务招标类×80%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时间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捌佰壹拾贰元整(¥48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2号恒祥豪苑7号楼9层

联系人: 梁业洪

联系方式: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江南队小江社区安置点18号

联系人:石林萍

联系方式:077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标签: 综合整治 生态养殖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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