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布
关于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布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5号)、《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等有关要求,在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了我市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一)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68.51分(较2022年度提升3.75分),其中:乘客满意度评价得分为287.22分,占满分的95.7%,处于优秀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得分为297.29分,占满分的99.1%,处于优秀水平;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得分为384.00分,占满分的96.0%,处于优秀水平;未发生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以下的延误事件。
(二)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57.26分(较2022年度提升1.90分),其中:乘客满意度评价得分为290.55分,占满分的96.9%,处于优秀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得分为295.71分,占满分的98.6%,处于优秀水平;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得分为376.00分,占满分的94.0%,处于优秀水平;发生1次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以下的延误事件,减5分。
线路名称 | 乘客满意度得分(满分300) | 服务保障能力得分(满分300) | 关键指标得分(满分400) | 线路核减扣分 | 服务质量得分(基准分1000) |
地铁1号线 | 287.22 | 297.29 | 384.00 | 0 | 968.51 |
地铁2号线 | 290.55 | 295.71 | 376.00 | 5 | 957.26 |
(三)根据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按照各线客运量加权平均,并根据线网规模进行系数调整后得出: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63.02分,较2022年度提升2.85分。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1日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5号)、《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等有关要求,在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了我市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一)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68.51分(较2022年度提升3.75分),其中:乘客满意度评价得分为287.22分,占满分的95.7%,处于优秀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得分为297.29分,占满分的99.1%,处于优秀水平;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得分为384.00分,占满分的96.0%,处于优秀水平;未发生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以下的延误事件。
(二)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57.26分(较2022年度提升1.90分),其中:乘客满意度评价得分为290.55分,占满分的96.9%,处于优秀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得分为295.71分,占满分的98.6%,处于优秀水平;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得分为376.00分,占满分的94.0%,处于优秀水平;发生1次5分钟以上(含)15分钟以下的延误事件,减5分。
线路名称 | 乘客满意度得分(满分300) | 服务保障能力得分(满分300) | 关键指标得分(满分400) | 线路核减扣分 | 服务质量得分(基准分1000) |
地铁1号线 | 287.22 | 297.29 | 384.00 | 0 | 968.51 |
地铁2号线 | 290.55 | 295.71 | 376.00 | 5 | 957.26 |
(三)根据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按照各线客运量加权平均,并根据线网规模进行系数调整后得出: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为963.02分,较2022年度提升2.85分。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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