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融汇·湖城一品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清镇市融汇·湖城一品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清镇市融汇·湖城一品(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清镇市融汇·湖城一品(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人:贵州融汇湖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电话:谢良胜187*****72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湖鑫咨询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85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
开标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101号澜山壹号D栋2楼20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中标单位:贵州融汇湖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最终报价金额为:
序号 | 服务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月) | 含税年报价 (元/年) |
1 | 住宅 | ㎡ | *****.29 | 2.20 | *******.46 |
2 | 商业 | ㎡ | 1365.59 | 5.00 | *****.40 |
3 | 幼儿园 | ㎡ | 2202.01 | 5.00 | ******.60 |
4 | 车位 | 个 | 716 | 80.00 | ******.00 |
项目工作量价格总计 | *******.46 |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提出投诉(异议)时,应当提交投诉(异议)书。投诉(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异议)人不是公司法人的,投诉(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投诉(异议)需在公示期结束前将资料交至贵州泰佳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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