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标准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

凤庆县公安局标准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

凤庆县公安局标准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4-18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凤庆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凤庆县公安局标准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LCSFQXCG2016(公)015号

2、项目名称:凤庆县公安局标准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标准高腐尸体解剖区(室)工程和装备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说明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一)

解剖设备及取材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

高腐尸体解剖室空气净化送风系统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

高腐尸体解剖室空气净化抽风系统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

健康安全紫外消毒系统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

无影防炫目无闪光照明系统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

解剖室内部监控单元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

解剖室外围监控单元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

解剖室大门口监控单元

1

招标人指定地点

3、预算价:457530.00元,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拨款,资金来源为2016年公安装备款。

4、交货时间: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供货期

5、交货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按招标人指点地点完成采购项目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所有采购项目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6、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

(2)解剖台需通过公安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供应商须提供解剖室臭味排净效果或在公安系统内建成的解剖室臭味排净效果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解剖室内空气检验报告)。

(3)供应商须提供电器集中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相应的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厂家产品的正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生产授权销售证明书;产品授权书(按设备配置需求明细表内要求的提供);设备配置需求明细表内要求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必须是原厂加盖鲜章,如因为时间关系不能及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复印件或者彩色扫描打印件,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原件方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无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扫描件)。

(5)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6)供应商缴纳所属时间在2015年1月至今期间的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供应商应具备免费提供设计解剖室方案、预算及施工图纸的能力;免费提供解剖室工程整体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包括水电,吊顶,装修图纸)。

(8)供应商应具有本省服务能力,能确保售后现场服务响应;供应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派出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施工技术指导,直至整个项目验收完成。

(9)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投标人必须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单(详见附表)。现场踏勘联系人:凤庆县公安局(王双文 电话:139*****372、何正平 电话:139*****276)。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状况一览表;税收缴纳凭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提供电器集中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相应的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厂家产品的正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生产授权销售证明书;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不支持邮购。

10、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开评标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6:00时。

(2)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四点钟以前凭银行汇款凭证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厅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3、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公布,请投标人注意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获取最新信息。

1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凤庆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曙珍

联系电话(手机):137*****886 ****-*******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张云辉

电话:185*****296

电子信箱:********90@qq.com">********90@qq.com

2016年4月15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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