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市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号
甲方(采购人):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乙方(中标供应商):湖南科力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市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自2024 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采用1+1模式,服务满一年时,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签订并履行下一年度合同。
三、合同金额
壹佰肆拾叁万玖仟元/年(¥*******.00元/年),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
四、服务区域
大祥区、北塔区。
五、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大祥 | 北塔 | |||||
1 | 公共区域外环境 | 城市绿地(含绿化带) | 854 | 256 | 公顷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小游园 | 6 | 4 | 个 | |||
广场 | 3 | 1 | 个 | |||
两区区辖沿河两岸 | 41.8 | 29 | 千米 | |||
主次街道 | 155 | 12 | 条 | |||
小街小巷 | 490 | 29 | 条 | |||
社区(城中村) | 53 | 21 | 个 | |||
城乡结合部 | 4 | 7 | 个 | |||
2 | 市政设施及卫生基础设施 | 公厕 | 128 | 54 | 座 | |
流泥井 | 8900 | 4500 | 个 | |||
垃圾中转站 | 22 | 22 | 座 | |||
勾臂车垃圾斗 | 115 | 25 | 个 | |||
果皮箱 | 2500 | 500 | 个 | |||
垃圾桶 | 2100 | 600 | 个 | |||
不锈钢板车 | 120 | 50 | 台 | |||
3 | 城区农贸市场 | 区辖农贸市场 | 14 | 10 | 个 | |
4 | 重点行业 | 食品“三小”单位 | 4062 | 1603 | 家 | |
公共场所“五小”单位 | 1381 | 310 | 家 | |||
5 | 示范单位创建 | 完善指定单位的病媒防制设施建设,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检查标准。 | 30 | 20 | 个 | |
6 | 居民区、特困企业 | 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含纯居民户、改制破产企业、低保户) | 以实际数量为准 | 户 | ||
7 | 技术培训、宣传教育 | 各单位、社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 | 1 | 1 | 项 | |
结合巩固国卫成果和每年四月份的爱卫活动,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害防病形式多样的卫生宣传活动等 | 1 | 1 | 项 | |||
8 |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 城区内 | 1 | 1 | 项 | |
9 | 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 考核评估 | 4 | 4 | 项 | |
10 | 春秋两季消杀服务 | 每年春秋两季的四项专项(鼠、蟑、蚊、蝇)加强型药物消杀服务 | 2 | 2 | 次 |
六、服务具体要求
1、公共区域外环境:
(1)资江北岸、资江南岸与邵水河两江交汇为段、邵水西岸为段的沿江两岸(含绿化带),所有公园、绿地(含绿化带)、休闲广场的灭鼠设施修、补建及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灭鼠设施设施修、补建及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市政设施及卫生基础设施:
(1)公厕、下水道流泥井口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垃圾收集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围站)、果皮箱等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3、农贸市场:(含新建及扩建)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4、重点行业:食品“三小”、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5、示范单位创建:协助示范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场地; 指导示范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物,清除室内外的鼠、蟑螂痕迹(如鼠蟑粪便、鼠洞、蟑螂卵鞘、鼠咬痕等),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结合示范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其区域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确保防鼠、防蝇设施达到95%以上。
6、居民区、特困企业: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技术服务及灭鼠设施的建设;
7、技术培训、宣传教育:社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结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宣传活动等;
8、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9、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10、春秋两季消杀服务:每年春秋两季的四项专项(鼠、蟑、蚊、蝇)加强型药物消杀服务。
七、服务质量标准
1、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灭鼠、灭蟑、灭蚊、灭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病媒生物防制药物需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药物。
3、病媒生物防制药物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流入市场,造成对社会的危害由供应商负责。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防制工作,做好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检查、监督。
2、对乙方开展防制工作中遇到的不配合、阻工现象进行协调,确保防制工作顺利开展。
3、为乙方防制实施提供行政支持,协调解决职能部门对防制工作的配合事宜。
4、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公共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及病媒孳生地的整治。
5、按合同规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各包采购人所需要的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2、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3、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采购人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4、须接受邵阳市爱卫办组织的每周一次抽查,每月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和其他日常督查,根据考核成绩并接受市爱卫办给予的相应经济处罚(检查考核处罚办法另行文拟定)。
5、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后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措施,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向市民发布提醒事项。
6、所使用的灭鼠除虫药物为中国农业部的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蟑、蚊、蝇药械,所使用的药械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其相关的农药登记证及毒饵灭效检测报告书。安全操作,不污染环境,确保人畜安全。
7、事先作好喷药前提示,不能对市民造成影响。
8、确保对服务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9、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若因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0、确保完成日常消杀、维护承担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重大活动的“除四害”消杀工作。
11、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告知服务时间。全市性、全区性安排统一或集中药物病媒生物防制时,与市、区总体时间安排保持一致。
12、技术支持:须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接到报障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 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 3小时内到达现场。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非公共区域的有偿服务,乙方必须讲信誉,保证质量效果,履行好现有的工作职责。
2、国家、省、市病媒生物防制有关领导专家与该项目有关的指导、培训、宣传等相关费用及部门药物免费赠送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的相关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由乙方提供相关依据后,甲方专题报告市政府、市财政后予以解决。
十、付款方式
(一)付款人: 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付款方式:
1、第一年度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达到半年时,确保所承包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20%;服务期满一年时通过考核时,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
2、第二年度
第二年度第一个月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达到半年时,确保所承包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20%;服务期满一年时通过考核时,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50%。
(三)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中路支行
户名:湖南科力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1*****0090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认真履行各项责任条款,如甲方违约,需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绝支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金额5%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乙方务必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全方位完成项目采购需求规定和甲方指派的任务指标、工作要求、质量目标、接受甲方和街道、社区、单位的防制服务监督,对出现相关责任问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安排人员、药物进场施工,否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服务范围全覆盖实施灭杀,若有违约,视情节每次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3、乙方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为违约方,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拒付合同款。
4、乙方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施工,不得造成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使用国家登记注册厂家生产的药品,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否则,视情节在项目承包经费中进行2000-5000元罚款,如违反刑法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并按照法律和有关标准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5、乙方交付质量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总金额3%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2、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且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四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正本二份副本一份、乙方执有正本二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副本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2024年 1 月 26日
标签: 城区病媒生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