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 | |||||||
项目编号 | E341*****1002893 | |||||||
标段名称 | 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元) | *******.21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徽府山庄会所二楼 056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衡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无支付凭证 、保函、担保函、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任何材 料,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钼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单位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存在4处多、缺项,取费存在 12项错误,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霍山衡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与儿街路北侧迎驾衡山龙庭25幢商106号 | |||||||
投标价(元) | *******.71元 | |||||||
项目负责人 | 朱影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霍山县衡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 |||||||
投标价(元) | *******.63元 | |||||||
项目负责人 | 蒋贻仑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灿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 |||||||
投标价(元) | *******.91元 | |||||||
项目负责人 | 伍旭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舒启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64-*******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项目名称 | 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 | |||||||
项目编号 | E341*****1002893 | |||||||
标段名称 | 胡家河村农旅一体化项目二期 | |||||||
标段编号 | ||||||||
招标人 | 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 |||||||
最高限价(元) | *******.21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徽府山庄会所二楼 056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衡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无支付凭证 、保函、担保函、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任何材 料,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钼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单位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存在4处多、缺项,取费存在 12项错误,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霍山衡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与儿街路北侧迎驾衡山龙庭25幢商106号 | |||||||
投标价(元) | *******.71元 | |||||||
项目负责人 | 朱影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霍山县衡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 |||||||
投标价(元) | *******.63元 | |||||||
项目负责人 | 蒋贻仑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灿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 |||||||
投标价(元) | *******.91元 | |||||||
项目负责人 | 伍旭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舒启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电话:0564-*******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标签: 农旅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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