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矿业主井及副井首绳单一来源公示中标结果
庐江矿业主井及副井首绳单一来源公示中标结果
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镀锌三角股绳|||6V*37+FC-44||| | 吨 | 37 | 合同签订90日内 | 庐江矿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邹友强 联系方式:0551-******** | ||
2 | 镀锌三角股绳|6V*43+NF-54||||| | 吨 | 58 | 合同签订90日内 | 庐江矿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邹友强 联系方式:0551-********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2-*******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出具指定报告,指定唯一供应商,且金额较大。
四、拟供应单位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销售分公司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使用单位书面报告:主井使用了三套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钢丝绳,使用周期一直在延长,最近一套使用了12个月,提矿废石405万吨,创历史新高,该公司钢丝绳出厂预拉伸效果良好,也减少缩绳次数,特指定继续采购该公司钢丝绳。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销售分公司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全权授权并委托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销售分公司参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业务办理事宜。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井下矿用提升钢丝绳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提升钢丝绳的业绩(2019年4月1日起),每一年度矿用钢丝绳的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并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钢丝绳业绩清单(及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对应的合同、发票),与之相对应的钢丝绳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每批钢丝绳的质量证明书(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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