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国投曹妃甸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名称: 国投曹妃甸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23ZB1283/01
项目类型: 物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2-01 17: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2-04 17:00
备注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海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质量: 合格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0
项目负责人: 张优凯
项目负责人证书: /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中标候选人名称: 京环科建(天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质量: 合格品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90
项目负责人: 刘晓云
项目负责人证书: /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中标候选人名称: 山东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
质量: 合格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90
项目负责人: 闫康康
项目负责人证书: /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项目联系人: 何佳庆
联系电话: 010-********
手机号码: 186*****524
电子邮箱: hejiaqing@sdic.com.cn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福建,山东,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污染清除 电动 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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