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编号:DHTR-2016-12
工程项目 | 印江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6年4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金广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6.74分 项目经理: 张春 报价: 643.2000 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康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6.3分 项目经理:李玉梅 报价:646.6512 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4.47 分 项目经理:刘春蕾 报价:644.5322 万元 | |
公示期 | 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0日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
招 标 人: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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