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3-*****-GXHS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00

广西弘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钦州市安州大道扬州街综合楼A栋A307-A312号商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

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

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噪声、污泥及无组织废气监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6年12月31日止

符合国家有关监测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旭文(组长)、刘子胜、吴晶晶(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规定,由经双方商定。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类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贰元伍角整(¥326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媒介: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钟秀路1号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二路96号五楼

 联系人:潘杏

 电话:0777-*******

2024年 02月02日


标签: 医疗废水 人民医院 废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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