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4破17号关于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五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2019粤04破17号关于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五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五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出资人:
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华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峰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华峰系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通过书面非现场方式召开,因该次表决未通过变更后的华峰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18:00对优化调整后的华峰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管理人就再次表决的结果公告如下:
1.小额债权组
小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70家,出席170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69家,占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99.41%,超过半数;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1,784,444.66元,占小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8.85%,超过小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本次表决通过优化调整后的华峰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其他普通债权组
其他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98家,出席198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17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89.90%,超过半数;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179,833,524.24元,占其他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6.28%,未超过其他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本次表决未通过优化调整后的华峰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3.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13家,出席13家,表决同意的债权人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53.85%,超过半数;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63,644,504.73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44.22%,未超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该表决组本次表决未通过优化调整后的华峰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4.出资人组
华峰系公司享有表决权的出资人共3家,出席会议3家,表决同意的出资人0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0.00%,未超过半数;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为0.00元,占出资人组表决权总额的比例为0.00%,未超过出资人组表决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本次出资人组表决未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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