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0182破15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湘0182破15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11月15日,宁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182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作出(2023)湘0182破15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为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1日,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会前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关于追收债务人股东出资的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共计四项表决事项,并将会议资料通过微信及邮寄等方式发送各债权人,其中管理人发出表决票1张,已收回表决票1张,现管理人公布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1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二、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1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三、《关于追收债务人股东出资的方案》,1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四、《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1人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为100%,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均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通过。
以上为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湖南晨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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