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C[2023]033号
二、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一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马道头村
被投诉人: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中路118号,丽水市莲都区宇雷路茗人居3幢1001室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 | 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通济街57号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 | -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因为我司对此次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无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证书与报告,代理公司回复已对“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核实,提供相关电磁产品的生产企业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为:中标人工作人员出现笔误,与供货商核实确认,响应供应商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同时检测报告、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均为“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经我司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两家都并未有GB4706.1-2005、GB4706.52-2008.出具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该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拉入黑名单。其次投标人承诺均为“无偏离”,评审专家认为此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打满分。与评审标准中“★”的产品技术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相违背。本次评审专家打分如此随意,根本没有仔细核对每一项产品认证要求与检测要求,未客观,用心地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务,认真对待每一位投标单位。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将其作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中标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清单填写(填写不完整,产品漏项高达71项属于重太偏离),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无放的,资格审查应当不予通过。故该中标人的招标文件应为无效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投诉事项3:生产消毒相关所有产品的制造企业,必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后进行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公示。经我司对此次中标单位“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网上查询此公司不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中标结果应为无效。代理质疑回复内容:3、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本项目中采购的消毒房,属于现场勘查测量、搭建、组装,配备消毒、温度、时间、报警等所需配件组成,达到消毒厨房餐具之目的,具备操作安全性,符合本项目中消毒房技术参数要求。且消毒房非单项消毒成品,供应商承诺消毒房符合招标要求。关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类别中并没有消毒房相关要求,故不存在《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此项质疑不成立。举例:按代理公司回复消毒房属于组装件,可允许三无产品推向市场进行销售不用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法,无需获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试问把消毒柜整机拆了再进行到现场去拼装是否也不需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可分为3个问题:问题1、投标文件足以证明供应商系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并不是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投诉事项不成立。问题2、★电磁单头大锅灶,该产品制造商系广东鼎龙厨具有限公司,且具有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诉事项不成立。问题3、★电磁双头大锅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该公司关于双头电磁大锅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诉事项成立。综上,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就已明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第三章招标文件中6.2.2条款▲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浙江远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实存在缺项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据此,投诉事项2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3:投诉人提供的法律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该规定已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修改。根据《消毒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鉴于消毒房并不是单项消毒产品,根据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目录清单:对消毒房没有相关要求。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人乐清市铭航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整体迁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JZC[2023]033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成交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另,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采购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日期:2024年02月0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张先生
3、联系电话:*******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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