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洁瑞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95号
中标(成交)金额:375,000(元)
评审总得分:88.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C********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一、依照《排污许可证》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整体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企业年报、平台信息录入(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及辽宁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平台填报等)等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依照相关规范要求检测市政管网水样,每周检测一次COD指标(6个点位),该水样由企业自送,出具监测报告及检测数据。
服务要求:依照《排污许可证》规范要求拟采购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项目,包括:出具监测报告、编制企业年报、排污许可平台执行报告,平台信息录入(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等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0天内进行相应服务,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按照 HJ 819、HJ/T 373 要求,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及开展状况,梳理全过程监测质控要求,建立自行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代为开展自行监测。企业对自行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1、整理监测原始数据,操作人员、复核人员签字2、原始数据表、打印数据等记录妥善保存3、同时电子版各种文件和记录,妥善保存入计算机4、专人管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甄宝利、战勇、张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原镇长岭街3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路31-4号1单元1002号(财富基地五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娇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洁瑞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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