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连云港分公司2024年康达学院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连云港分公司2024年康达学院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理的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连云港分公司2024年康达学院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1)于2024-02-02 08:3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采购包1名称:LED显示屏。

名次

第一名

中选候选人名称

徐州芒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含税,元)

*****.97

交货期(天)

23

质保期(年)

5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中选份额

100%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具体见上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2月2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2-05 20: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杨祖彬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1*****010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qq.com
2、异议受理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
,江苏,连云港

标签: 校园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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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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