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湾沚镇第二届“春满沚津”文化旅游季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湾沚镇第二届“春满沚津”文化旅游季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zqwzz*******

二、项目名称:2024年湾沚镇第二届“春满沚津”文化旅游季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艺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文化园(大砻坊77号)A01栋106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湾沚镇第二届“春满沚津”文化旅游季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包括开幕式、欢乐走、欢乐骑等活动的舞台搭建、物料准备、氛围营造等工作

服务要求: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合理组织并实施项目流程、完成活动配套的物料准备、舞台搭建、氛围营造、及时补给所需物资等

服务时间:活动开展之日起10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活动,并安排专业的服务人员以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熊子为、梁月婷、奚璐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单位业绩:①第十四届中国(安徽)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外场氛围布置及标摊搭建项目②鸠江区2022年三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布展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南路

联系方式:0553-*******

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02日

标签: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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