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采购技术服务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采购技术服务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州大道西段27号
联系方式:180*****985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土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菁蓉镇)红旗大道北段20-28号天虎动力创新创业基地三层22号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广安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采购技术服务单位 | 1(项) | ¥686,750.00 | ¥686,750.00 | ★七、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施肥调查和培训 在示范区和非示范区选取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50户开展本地农作物施肥情况调查和技术培训。调查内容包括:作物种类、面积、施肥习惯、施肥用量、肥料类型等,建立施肥台账,掌握区域施肥状况,测算本区域主要农作物各肥料种类施用量。同时,邀请技术专家到广安区技术指导服务4次,每次培训50人次。 2、开展田间试验4个 开展粪肥还田条件优化等田间试验4个,在每个田间试验旁设置5米*3米标示牌,监测土壤基本理化性状变化和作物增产增效情况,优化技术参数。 3、开展沼液检测和有机肥检测各10个 在项目实施期间,开展沼液检测和有机肥检测各10个,以确保还田质量。同时,继续开展主推模式粪肥还田效果监测评估,监测粪肥还田施用量对土壤理化性状、作物产量、农产品品质、经济效益的影响及化肥减量增效的情况,合计监测点20个(含5个长期定位监测点)。 4、成果编制 完成3年工作总结、年度实施总结、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整县推进典型模式等。 5、以上技术内容,具体技术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04号)和《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关于做好四川省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检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耕肥函〔2022〕14号)执行。 6、服务要求 6.1 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价包含田间试验、租借相关费用等检测点、租借相关费用等所以先关费用。 6.2 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产生所有结果数据和相关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数据。 6.3 试验示范报告。试验示范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试验总结报告,报告采用科技论文格式编写,编写报告时,文中所用肥料名称一律采用标准名称,示范报告要进行各生物量对比、生物统计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报告采用Office Word和A4 纸编排打印,纸版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及每点一套的记载表、照片及影像资料一并报送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八、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0日。 2、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3、报价要求: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田间试验和监测点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70%的合同价款;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5、验收标准:本项目成果和内容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其他未尽事宜,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6、安全要求:设计、制作、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注: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合同金额: 686,7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5年02月03日
履约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2月04日
2024年02月04日
合同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02月04日
标签: 绿色种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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