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沙县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沙县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国路10号
联系方式:0598-*******
供应商(乙方):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0F02单元
联系方式:139*****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资产评估服务 | 1(项) | ¥699,800.00 | ¥699,800.00 | 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全民所有土地地类、土地权属、界线和面积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准,使用权相关信息以地籍调查成果(确权登记成果)数据为准;矿产资源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和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与信息发布系统为准;林木权属与实物量以林草专题调查数据为准;草原实物量以林草专题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赋值;水资源数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以国家水资源公报和福建省水资源公报为准,地表水水质数据来源于全国和福建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地下水水质数据来源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报告和全国地下水年度调查评价报告。 (2)飞入飞出地按照“飞出地调查、飞入地汇总”的原则开展调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查,保证调查成果不重不漏。 (3)本次清查仅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探索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核算方法。 2.成果提交 (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编制试点技术方案; (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基础数据表和汇总表;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 (4)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集; (5)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3.项目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3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 |
合同金额: 699,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2月04日
2024年02月04日
无
合同附件: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02月04日
标签: 有自然资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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