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春节迎春物资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春节迎春物资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春节迎春物资(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绿优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遂宁高新区物流港物流园区主干道A东侧西部铁路物流园4号楼仓库及附属用房 535,50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绿优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油料 食用油 详见响应文件 食用油: (1)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2)大豆油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3)保质期:不低于540 天; (4)包装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要求,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2691(件) 129.50 348,484.50
1 其他油料 大米 详见响应文件 大米: (1)卫生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大米为国家二级及以上。 (3)大米生产日期距离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届满不得低于3个月。 (4)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2691(件) 69.50 187,024.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静雯(采购人代表)、孙耘、敬小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有关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0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请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082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明月路151号

联系方式:180*****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1333号蓝光.香江国际11栋2层212号

联系方式:189*****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9*****338

四川煜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迎春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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