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关于原党工委书记凌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工作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关于原党工委书记凌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原党工委书记凌刚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12日,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凌刚同志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逐项抓实整改,逐一整改销号。
二、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送温暖’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街道总工会和清华社区分头负责收回违规发放资金,目前已全部到账。
(二)关于“应缴未缴资产处置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办事处已将处置已征收经营场的室内资产收益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关于“社区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整改情况。慈善社区的宜宾市邻聚社区服务公司已将资产出租收入上缴区财政。二是资产未充分盘活,存在社团组织无偿使用问题整改情况。慈善社区已收回宜宾市邻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使用的慈善路24号2楼房屋。
(四)关于“扩大开支范围,发放辅警、协警工作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办事处加强《关于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告》等规章制度学习,同时,于2023年1月起已停发辅警、协警的补助。
(五)关于“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措施加强城管执法和环卫作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控制,降低运行成本。
(六)关于“工作餐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规范》,加大对财务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经济业务全流程监管,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七)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已进行了清理并处理16笔往来款项,今后将严格执行每年全面检查其他应收款相关规定。
(八)关于“项目可研编制服务政府采购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组织各科室学习《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的具体流程等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大采购工作力度,加强采购项目监管。
三、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和社区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是大观楼街道规范对资产处置的管理。对已报废资产的处置应集体研究,按是否有残值收入实行分类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处置国有资产的收益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大观楼街道加强对社区资产的管理。社区管理的国有资产收益,应及时缴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社区以资产入股等方式与社区公司合作的,应将收益归入社区财务统一管理,再按约定分配社区公司收益;不定期检查社区资产管理台账,规范合同签订、核对收益数据。
(二)关于“加大“送温暖”资金审核力度,发挥资金实效”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街道党工委要求街道总工会和各个社区工会要体现社会面。应认真学习理解《翠屏区总工会关于印发〈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和当年《翠屏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通知》文件精神,开展好工会“送温暖”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多类别、广覆盖地拓宽对各类群体的慰问,增强社会面各类职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发挥好“送温暖”资金的作用。把好政策关。各社区工会应切实摸清辖区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方案确定慰问对象;街道总工会应加强对各社区“送温暖”资金发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慰问对象严把审核关,杜绝优亲厚友和重复发放的情况。
本次审计暴露出街道在财务管理和相关项目资金支出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继续按照党纪法规和财政纪律要求,坚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巩固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大观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大观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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