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更正公告
丹棱县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爱瑞康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九州宏通医药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9.99%,更正为:5.00%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爱瑞康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99.99%,更正为:49.99%
合同包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3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爱瑞康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上药(四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3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9.80%,更正为:5.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5日
本项目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过多,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00,000.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400,000.00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8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丹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采购计划号:511*****210*********[2023]*****;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丹棱县人民医院
地址: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正街259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028-********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贺女士 131*****702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131*****702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2月05日
标签: 检验试剂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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