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天津市重点防洪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8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优先采用)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费用的98.80%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4)工期: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2025年1月1日前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2个月
(5)项目经理:王帅,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27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帝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优先采用)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费用的财政预算评审(优先采用)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费用的财政预算评审(优先采用)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费用的99.00%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4)工期: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2025年1月1日前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2个月
(5)项目经理:李俊安,电子信息系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联合体的各方同时满足上述第1)、3)、4)条的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评审(优先采用)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费用的99.85%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4)工期: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成果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工作,2025年1月1日前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2个月
(5)项目经理:朱思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赵老师,赵林凯、张惠
联系电话:022-********,022-********转8149、133*****183、151*****053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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