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的采购结果公...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的采购结果公...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
三、项目编号:GYSY-JC-*******
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七、定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八、中标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折扣系数 | 中标供应商 |
1 |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标段一) | 液体:66.36% 固体:93.1% | 无锡市必盛水处理剂有限公司 |
2 |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标段二) | 液体:69.09% 固体:85.52% | 江苏蓝遥净水剂有限公司 |
3 |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药剂供应商(第2次)(标段三) | 液体:70.91% 固体:79.31% | 江苏宜净水处理化学品有限公司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杨影、朱伟勇、姜小环、李结琼、林孔亮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137*****561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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