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宝晟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抚路69号35号楼4层
中标(成交)金额:747,000(元)
评审总得分:63.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四次)(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液化气用户预计*****户,安装居民液化气“三保险”设施(报警器、自闭阀、长寿命软管),同时保证安装后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安装过程中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液化气宣传单、普及三保险设施使用方法。
服务要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液化气用户预计*****户,每户上限15元。安装居民液化气“三保险”设施(报警器、自闭阀、长寿命软管),同时保证安装后设施正常使用,同时安装过程中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液化气宣传单、普及三保险设施使用方法
服务时间:承诺保修内容详尽、服务周到;提供 24 小时应急求援电话,保证十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晓彦、李雨桐、赵东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44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138*****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昕钰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179竞争性磋商(四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安装居民瓶装液化气“三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宝晟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3.其他:内容一致性声明函.png
4.其他:营业执照.png
5.其他:安全生产许可证.png
6.其他:资质.png
7.其他:资质1.png
8.其他:制造商企业.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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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营业执照.png
11.其他:安全生产许可证.png
12.其他:资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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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制造商企业.png